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1年9月14日公告披露,本公司 及属下企业顺德特种变压器厂为原大股东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顺德分 行借款人民币3230万元、美金300万(合计572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日前,本公司接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1)佛中法经初字第682号),诉讼请求本 公司对上述借款人民币24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属下企业顺德特种变压器 厂对上述借款人民币830万、美金3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 佛山中院 应原告广东发展银行顺德分行要求,对本公司进行了财产保全,查封本公司所持有的 位于顺德市大良镇中区街道办事处宜新路1号的房产(粤房地证字第2801125号)、位 于顺德市大良镇金榜街道办事处沿江西路119号的房产(粤房地证字第2801128号)和 位于顺德市大良镇金榜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121号的房产(粤房地证字第2801136号), 上述房产截止2000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为210,546,841.20元。目前本公司正在准 备应诉抗辩,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