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6年12月29日和2007年1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与广州三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三新”)签署之《资产转让协议》以及于2006年12月18日与广州三新签署之《补充协议》,广州三新已于2007年1月29日向本公司支付了首期物业转让款32,790,962.42元。
    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物业转让款分期支付安排,广州三新应于2007年6月向本公司支付第二期转让款2873万元。2007年6月22日,广州三新分别向本公司支付物业转让款2330万元、540万元和3万元,合计2873万元。
    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实施日起,与未支付的物业转让款相对应的本公司银行借款利息全部由广州三新负责如期缴付。自2007年2月起,广州三新已依据约定,每月向本公司支付物业转让款余额5749万元所对应的债务利息。截至6月份,广州三新已合共支付利息1,521,491.32元。
    截止本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发布日,广州三新已向本公司合计支付了102,955,182元物业转让款,占广州三新应付物业转让款的78.17%。按照资产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的安排,广州三新尚应于2007年12月向本公司支付2876万元物业转让余款。为防范广州三新的不履约风险,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与广州三新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广州三新未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向本公司付清转让标的之全部转让款前,转让标的不予办理权证过户登记,且转让标的2007年度的经营亏损全部由广州三新承担。广州三新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本公司将协助广州三新完成其所收购的两宗物业的相关权证的变更过户。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