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4年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在1993 年披露的《招 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分别作出“公司从国家商标局依法获得33 项注册 商标,主要有:万家乐牌、金龙牌、胜江牌等”、 “‘万家乐’作为家喻户晓的名 牌,已在公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和社会信誉,是本公司宝贵的无形资产”等表 述,现经查证当时的原始资料:
    1、国家商标局颁发的“万家乐”商标注册证原件,商标注册人为广东万家乐集 团公司,本公司经许可无偿使用“万家乐”商标,商标专用权并未注入本公司。
    2、《招股说明书》附录四—法律意见书,对本公司使用上述商标权的合法性审 查中明确表述:“上述商标权的申请者已授权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 。
    以上原始资料证明本公司当时只是拥有上述商标的使用权, 并不拥有上述商标 的专用权, 因此本公司对当时《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关于上述商标的表 述不清晰向投资者致歉。
    特此说明。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