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根据《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汇顺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用于贷款质押;海口昌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300,000股本公司股份,其中6,200,000用于贷款质押。上述股东承诺将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5日前办妥对价安排和追送承诺保证部分股份权利限制的解除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股东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广州汇顺投资有限公司持本公司股份(143,552,640股)中的28,370,560股已解除质押;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本公司股份(128,567,268股)中的20,000,000股已解除质押;股东海口昌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本公司股份中的2,100,000股已解除质押,确保所持股份情况不会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构成障碍。
    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顺德分行、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行广州信托咨询公司正在将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中。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24,042,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汇顺承诺,若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五日前未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对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三、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东阳市华益计算机有限公司、成都圆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亮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超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上海福尔斯投资咨询公司、上海天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高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云滨贸易有限公司八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截止本公告日,东阳市华益计算机有限公司、成都圆成实业有限公司已同意参加本次股改,并提供了全套资料。剩余六家股东共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汇顺承诺,对该六家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综上广州汇顺最多须垫付3,255,760股。
    四、广东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已提供了全套资料,正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持股情况
持股数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1 广州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143,552,640 24.94% 2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8,567,268 22.33% 3 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9,675,000 3.42% 4 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 10,700,000 1.86% 5 上海励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500,000 1.82% 6 广东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 7,466,666 1.30% 7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7,466,666 1.30% 8 广东发展银行顺德分行 6,496,000 1.13% 9 海口昌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6,300,000 1.09% 10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52,000 0.89% 11 宁波保税区新荣基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092,160 0.88% 12 上海鑫黎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 0.87% 13 中行广州信托咨询公司 4,928,000 0.86% 14 顺德市建设财务公司 4,928,000 0.86% 15 安徽国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600,000 0.80% 16 东阳市华益计算机有限公司 400,000 0.07% 17 成都圆成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 0.03% 18 上海亮人商贸有限公司 200,000 0.03% 19 安徽新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0.03% 20 上海超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100,000 0.02% 21 上海福尔斯投资咨询公司 100,000 0.02% 22 上海明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000 0.02% 23 深圳市藏龙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 0.02% 24 上海天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0.01% 25 上海高起实业有限公司 50,000 0.01% 26 上海云滨贸易有限公司 50,000 0.01% 合计 371,974,400 64.61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