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4月28日在广东顺德广东 新力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共26人出席 了会议,代表股份362,033,200万股,占总股份的63%,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大会由广东南方律师事务所见证并经顺德市公证处公证员公证,会议合 法有效。
    大会听取了董事长刘知行所作的《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听取审议 了监事会召集人卢炳忠所作的《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听取审议了常务 副董事长傅嘉驹所作的《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的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关 于申请授权董事会行使投资总额占公司净资产10%以内(含10%)投资决策权的提案》。
    大会就以下事项作出普通决议:
    1、大会经表决以24张赞成票通过《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 份数362,033,200股,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
    2、大会经表决以24张赞成票通过,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 数362,033,200股,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
    3、大会经表决以23张赞成票通过《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 年度财务预 算的报告》,代表股份数356,791,040股,占到会股份总数的99%;反对票1票, 代表股 份数5,242,160股,占到会股份总数1%;
    4、大会经表决以23张赞成票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的提案》 ,代表股份数5,242,160股,占到会股份总数的99%;反对票1票,代表股份数5,242,160 股,占到会股份总数1%;
    5、大会经表决以24 张赞成票数通过《关于申请授权董事会行使投资总额占公 司净资产10%以内(含10%)投资决策权的提案》,代表股份数362,033,200股, 占到会 股份总数的100%;
    大会还就以下事项作出特别决议:
    大会经表决以24张选成票数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代表股份数362, 033,200股,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