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就解决公司承接原大股东或有负债问题,公司于2003年11月18日发出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审议有关或有负债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鉴于本次交易中涉及的抵顶或有负债的六块土地均已存在质押贷款,权利人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天河支行和顺德信用社联合社,故公司在2003年11月18日的公告中作出了重要提示。
    2003年12月5、9日,两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天河支行和顺德信用社联合社分别出具有关文件,同意解除上述六块土地的质押。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