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四届监事会于2005年4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监事会议。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福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核销公司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下列事项,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行为。公司1998年发行B股所募资金的使用有一项延续到报告期内,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公司购买商品。上述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6、公司计提的200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其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7、公司核销的部分资产减值准备,其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