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由2004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公众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80元现金)。B股股东暂不扣税,折算成港币支付。折算汇率以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1.0614)为准。本次派息按总股本350,014,975股计算,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7月15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4年7月15日,除息日为2004年7月1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4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1、A股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B股股息于2004年7月20日通过其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若B股投资者于2004年7月20日办理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级管理人员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宜
    咨询机构: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人员:宋文宝
    咨询电话:0086-411-8665453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