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大冷股份"股票义务的函》(上市部函[2004]9号)。本公司因行政划转增持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1,944,250股(占总股本的0.56%)而触发要约收购的行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
    特此公告。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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