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的通知,该公司将通过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对公司进行收购。股权划出方为大连第一制冷设备厂,划转股权的数量为1,944,250股,划转股权的比例为0.56%。该划转方案已于2003年9月17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此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完成后,收购方所持公司股份将由目前的29.83%增至30.39%。本次划转涉及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收购方案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收购方在本次收购前即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另一方面,收购方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27日
    关于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对公司进行收购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的通知,该公司将通过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对公司进行收购。股权划出方为大连第一制冷设备厂,划转股权的数量为1,944,250股,划转股权的比例为0.56%。该划转方案已于2003年9月17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此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完成后,收购方所持公司股份将由目前的29.83%增至30.39%。本次划转涉及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收购方的资信情况、收购意图、后续计划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后认为,上述收购方案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栋、吕中立、张贵乐
    200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