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三届监事会于2002年4月8 日在公司六楼 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监事会议。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福春 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
    对下列事项,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安达信公司均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行为。公司1998年发行B股所募资金的使用有两项 延续到报告期内,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于银行 指定外汇帐户。
    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公司购买商品。 上述关联交 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具体内容见附录)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