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董事会1994年3月7日全体会议决定,于1994年4月8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大冷文化宫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九三年度财务决算及九四年财务预算;
    4、审议、批准九三年分红配股方案;
    5、审议、通过公司九四年经营发展规划;
    6、其它事项。
    二、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本公司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4年4月7日下午15:30时以前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股以上(含5000股)的股东。不足5000股的可以按每5000股自行协商产生一名委托代表出席大会。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亦可授权其他股东、公司董事会(或董事)等有资格出席大会的代其行使权利。
    三、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1994年4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证券商出具的股权证明、股东代码卡,授权委托人还必须持有委托股东的股权证明、股东代码卡和委托书,法人股代表需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大冷文化宫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四、联系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411)6653081—8130
    传真:(0411)6641470
    邮编:116033
    联系人:葛彦、刘斌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