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997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第17 版刊登了 《配股说明书》。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本次配股按10:3比例向于1997年5月5 日下午市后在深 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大冷股份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 东除可按上述比例认购配售股份外,还可按10:1.26的比例受让本公司法人股转让 的配股权,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10元。
    二、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4.80元
    三、股权登记日:1997年5月5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5月6日
    四、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5月8日至1997年5月21日(期内券商营业日期)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配售股票的认购办法:
    1、社会公众配股认购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
    (1)在股权登记日1997年5月5日收市后。 深交所电脑系统直接根据大冷股份 投资者持有的大冷股份A股股数为基数,社会公众股东按10:3 的比例生成“大冷 A1配”(代码8530),社会公众股东和转配股东可按10:1.26 的比例获得本次转 配股权,简称“大冷A2配”(代码3530),转配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自己的 配股权,简称“大冷A3配”(代码3900), 并登记在大冷投资者所在托管券商证 券帐户卡。
    (2)投资者凭“大冷A1配”和“大冷A3配”认购配股时,配股价为4.80 元 /股;投资者凭“大冷A2配”认购配股时,配股价为4.90元/股(含转让费0.1 0 /股)。
    (3)投资者可在配股缴款期内多次报盘申购, 但申购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规 定的数量。配股认购申报不得撤单。不足一股的零碎股不予认购。
    (4)大冷公众股股东若在5月6日至5月21日期间办理了“大冷股份”转托管, 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2、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到本公司股权管理处直接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六、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时间将在本次配股实施完毕、本公司刊 登《股份变动报告》及验资报告并与交所协商后另行公告。
    七、咨询:
    1、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411)6653081-8130
    联系人:葛彦
    2、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0755)2175560
    联系人:赵玉华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