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定于1995年3月28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大冷文化宫召开第三届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1994年财务决算及1995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批准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5、听取公司94年配股情况的报告;
    6、其他事项。
    二、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本公司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及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5年3月27日15∶40时以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股以上(含1000股)的股东,不足1000股的可以按每1000股自行协商产生一名委托代表出席大会。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亦可授权其他股东、公司董事会(或董事)等有资格出席大会的代其行使权利。
    三、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1995年3月27日8∶30—11∶00、13∶0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或证券商出具的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人还必须持有委托股东的股权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书;法人代表需持单位介绍信,到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大冷文化宫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四、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11)6653081—8130
    传真:(0411)6641470
    邮编:116033
    联系人:葛彦、刘斌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有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