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由于公司2001年、2002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3年4月21日开始对本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并于2003年5月12日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粤美雅"改为"*ST美雅",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5%。
    200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经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中天华正(京)审字[2004]第300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5,871,323.83元,每股净资产为1.015元,已消除退市风险。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得到批准。公司股票2004年3月24日停牌一天,从3月2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美雅"变更为"ST美雅",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