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1994年12月24日下午3时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半天,会议内容主要是讨论、审议董事会关于94年度的配股方案。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凡持有本公司个人股2万股以上(含2万股)的股东(联合持有达到2万股的可推举一名股东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有效持股证明参加会议;持有法人股20万股以上(含20万股)的股东,凭本公司书面通知派一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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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