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0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收购资 产抵偿债务公告》,根据2000年12月3日与鹤山市中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债 务抵偿补充协议》,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此次收购的资产是鹤山市中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属下的部分有形资产及土 地,主要为鹤山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固定资产和存货、骏马苑酒店的固定资产、 土 地及鹤伊毛纺织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房屋)、存货。为维护本公司权 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中元公司的部份有形资产及土地按资产帐面值抵偿其欠本公 司的债务,降低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而鹤山市房地产开发公司、骏马苑 酒店、鹤伊毛纺织有限公司的债务仍由中元公司负担。
    二、资产转入本公司后的经营管理。
    1、 购进的鹤山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固定资产和部份流动资产归本公司经营、 管理。
    2、购进的骏马苑酒店的固定资产、土地并入本公司属下雁山酒店经营、管理。
    3、购进和鹤伊毛纺织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房屋) 和存货并由本 公司属下毛纺织厂经营、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