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 年5 月23 日以书面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07 年 6 月2 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冯德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肖萍女士为本公司监事会监事长。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 七 年 六月 四日
    肖萍女士个人资料:
    肖萍,女,1962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81 年参加工作,1981 年 7 月至1988 年2 月在甘肃玉门石油技校任教;1988 年 3 月加入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美雅公司设备部任助理工程师;1995 年 6 月至 1999 年2 月在美雅公司科研所任工程师;1999年 3 月至今任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主管;2007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肖萍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肖萍女士没有持本公司股份。肖萍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