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5月1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并于2007年5月1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7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监管函[2007]第50号《关于同意受理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现就公司恢复上市进展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函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审核的相关资料。目前公司正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提出的问题积极准备,以期尽快补充相关审核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本公司按深交所要求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