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996年配股方案,经《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并获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字〔1996〕007 号文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6〕18号文批复同意,将于近期公告。本公司 以现有总股本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配股6,704.4278万股普通股, 其中 向国家股东配售2,859.0771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0万股,向前次认购法人股转 配股的股东配售0.0907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835.26万股,配股价为每股 5.50元。向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及前次认购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的股东配售 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