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1996年7月24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分析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研究了今年下半年公司的形势和发展举措,讨论并通过了96年度按现有总股本10股配售3股、每股价格4—6元向全体股东配股的决议,配股时间定为1996年下半年。该项决议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报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同意后实施。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