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冯国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江门市新会区联鸿化纤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