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前召开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1995年度税后利润为14598.4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为1459.84万元 ,提取5 %法定公益金为729.92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08.64万元,董事会提出分红预 案为:按1995年底总股本27589.5235万股每10股派发3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提取应付 股利8276.857万元,剩余部分转入任意盈余公积金,以上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 施。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