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4年5月28日公司与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原材辅料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省纺原料公司")签订《委托代理采购框架协议》(详见2004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该协议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并且约定,如在上述期限内本公司未能结清省纺原料公司的垫付款和费用的,则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顺延至本框架协议项下省纺原料公司的所有应收款全部收回为止。此交易为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4年7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截至2005年1月底,因本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本公司应付省纺原料公司的9,245万元原料采购款逾期。2005年2月28日,省纺原料公司要求本公司先付款再提原料,而本公司未能及时筹措资金购进生产原料,导致本公司主营毛毯大部分生产线处于待料停产状态。截至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毛条厂、鹤山毛纺织总厂毛纺厂停产,下属子公司鹤山毛纺织总厂床上用品厂、经编毛毯厂生产不正常。
    针对这一情况,本公司董事会积极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责成公司经营班子以尽快通过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采购生产原料;
    2、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省原料公司谅解,使本公司尽快领取原料安排生产。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就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