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董事会于1995年4月12日下午召开会议研究决定:1994 年度本公司股份 分红方案拟按配股后总股本(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5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 和《中国证券报》上)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3.20元(含税)。该方案尚需经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省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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