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三次股东大会于1995年5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80,638,197股,占总股本的65.90%。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及1995年工作规划;
    二、批准公司1994年度财务报告;
    三、批准公司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四、批准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
    1、税后利润分配:法定公积金10%、法定公益金5%、分红基金85%;
    2、分红方案:对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股红股进行分配。
    本方案须报上级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分红的具体事务。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