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2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及董事委托代理人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对公司“十五”发展规划的后三年规划及目标进行调整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阴柳工道路机械有限公司2002-2005年技术改造方案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部分流动资产处置权的议案,内容如下:
    1、有权审批处理年度总额在200万元内的流动资产报废事项,事后应及时将处理的原因、依据、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2、有权审批核销、计提年度总额在300万元以内的“八项减值准备”范围内的资产,事后应及时将处理的原因、依据、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采取挂牌定制生产的方式与成都大华路面机械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平地机业务的议案,并授权经理层负责实施;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册柳工服务品牌商标的议案,并授权经理层负责实施;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2年新增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事项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有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并经选举,王晓华先生、曾光安先生、张子达先生、冯立先生、杨一川先生当选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晓华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九、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并经选举,唐勇先生(独立董事)、王晓华先生、张子达先生(独立董事)、刘俐女士(独立董事)、杨一川先生当选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唐勇先生为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一、同意聘任黄华琳同志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8日
    附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黄华琳,男,34岁,大专学历,经济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毕业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管理系科技情报专业,1989年8月至1994年3月先后在本公司信息中心、总工程师办公室从事信息管理工作,1994年4月至今先后在公司证券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2000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