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6 年1 月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会议于2006 年1 月26 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 人。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挖掘机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17,510 万元(注册地为:柳州市柳江县拉堡镇双拥路)。公司以现金和实物资产出资17,510 万元:其中现金13,352 万元,房屋建筑物(评估净值)1,969 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净值)2,189 万元。
    该项议案获全票赞成。
    设立该挖掘机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实施“十一五”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培育第二大主业挖掘机业务。董事会根据公司“十一五”发展战略及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将下属挖掘机制造分公司及相关资源整合成立挖掘机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销售挖掘机等工程机械产品、配件,并提供相关服务。其经营宗旨是:采用科学的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和质量,提高员工的素质和竞争力,降低产品成本,改善服务质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民族品牌挖掘机制造企业;为柳工成为中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商而努力。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