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6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51,566,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6%,出席会议的还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51,566,46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的100%,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以151,566,46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的100%,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151,566,46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的100%,通过了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以151,566,46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的100%,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151,566,46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的100%,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以151,566,46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的100%,通过了关于增选和更换董事的议案,蔡其武先生、黄晓明先生和张平先生均以全票当选为本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该议案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顺德市美托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2.19%,提案内容请见2003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7、以151,566,46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的100%,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袁利群女士以全票当选为本公司监事;
    8、以151,566,46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的100%,通过了关于续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