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10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何享健先生主持,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2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从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54,566,837.84元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5,456,683.78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7,728,341.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5,289,129.07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476,670,941.24元。
    按目前公司发行在外股本总额484,889,726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48,488,972.60元,余额428,181,968.6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