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1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局秘书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陈康宁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陈康宁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00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