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顺德市美托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粤美的法人股共计107,610,000股(占本公司发行在外总股份的22.19%)向顺德市北滘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质押贷款,共计贷款3.2亿元,本次贷款期限自2002年7月15日至2005年7月15日。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