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1997年4月19日董事会会议 拟定的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本公司1997年5月23日召开的1996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本公司1996年度分红每10股送红股2股。分红后公司股份总额将增加到 275111496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日
    本次分红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6月20日,除权日为1997年6月23日。
    三、分红对象
    截止1997年6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公司及各异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 的全体粤美的股东。
    四、分红方法
    社会公众股红股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记入其证券帐户,法人股红股通过深圳证 券结算公司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
    若投资者在1997年6月23日和6月24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在原托管证券商处 领取。
    五、本次分红期间本公司股票不停牌。
    六、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1997年6月25日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本公司总裁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5)6656999转2066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