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同时,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根据社会公众的评议、广东证监局的检查结果,公司对公司治理尚需改进的地方拟订了整改计划,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意见
    广东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后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见:
    1、公司章程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另外,公司章程要求持有10%以上的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应报股东大会批准,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尽相符。
    2、公司与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在同一厂区办公,上市公司标识有待进一步明晰。
    3、公司一直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但公司尚未制定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公司与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在空调与冰箱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尚未解决。
    二、整改情况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提高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管控水平,公司于2007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07年5月30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和制度,分别对广东证监局提出的有关章程、制度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落实。
    2、为促进公司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在标识区分上进一步明晰,公司董事局委任了黄晓明董事负责落实该事宜,在2007年7月底以前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公司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有明显的标识区分。
    3、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已针对其与本公司在空调与电冰箱业务上的同业竞争问题做出了承诺,在2007年底之前促成通过业务重组方式彻底解决目前其与公司之间在冰箱与空调业务上的同业竞争问题。
    由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提出明确思路、计划和具体方案,公司董事局决定委任栗建伟董事负责落实该事宜,促使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在2007年底之前解决公司与其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加强管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7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