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5年11月 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并于2005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五届董事局九次会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进行审议。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