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5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通知,并于2005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2004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按照广东证监[2005]61号的有关具体要求对拟提交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进行修改。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