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7月12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169,640,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出席会议的还有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何享健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在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权情况下,经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以20,279,928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的100%,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顺德区现代实业有限公司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