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22.19%的股权)提供信息,该公司于2004年7月9日将其所持本公司境内法人股10,76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2.19%)解冻后再次质押给顺德市北滘农村信用合作社,质押期限为2004年7月9日至2007年7月9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