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兹定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六日下午三时整召开第四届股东大会。
    一、会计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一九九三年中期经营业绩的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新股上市的议案。
    3、其它事项。
    二、出席大会的资格
    持有本公司50万股份的法人股东和持有本公司股份1万股以上(含1万股)的自然人股东,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有1万股份以下的自然人股东,多人合计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1万股,可自行协商产生一名代表,也可委托授权其他有资格出席大会的股东出席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出席大会报名登记手续
    凡有资格出席大会者,请于93年11月5日至6日持股票凭证(包括股票存折、股票托管收据)、身份证、或委托者股票凭证、委托书,到北窖镇蓬莱路本公司总部大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出席证。
    四、会议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中心。
    五、联系人:陶伟民、闵炫
    联系电话:656999转2066、2067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