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方案已经1996年6月26日第四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业经 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核。现将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送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本公司1995年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1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72045714股计, 共送红股7204571.4股,送股后,本公司总股本为79250285.4股。
    二、分红对象
    截止1996年8月28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厦海发”股东。
    三、分红办法:
    1.本次分红送股的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8月28日。公众股及法人转配股的红股 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通过其托管券商于9月2日记入股东的证券帐户,若公众股东在8 月29日和8月30日办理了“厦海发A”转托管,其红股仍在托管证券商领取。
    2.法人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的红股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直接记入其证券帐 户。
    四、除权日:
    本次送股公司股票的除权日为1996年8月29日。
    五、本次分红送股期间“厦海发A”股票不停牌。
    六、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1996年9月2日。
    七、咨询电话:0592-6014284
    
厦门海发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