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6月6日上午在深圳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董事应到 9名,实到7名,其余2名董事因事请假未能出席。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研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同意公司与三亚金海旅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 销售其所有的三亚 碧海蓝天项目二期工程,并采用承包经营的方式。(议案附后)
    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收购华清园C、D 栋项目的 议案》已于2001年5月30日证券时报刊登,公告中阐述项目收购总价款为8000万元, 其中公寓面积的收购单价为6000元/m2,商业裙楼的收购单价为18800元/m2。现根据 湖南湘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此项目的评估值结果:本项目按预期进度及质量 要求,在2002年底如期、按质完工,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的前提下,预期收益为 8636.47万元,其中公寓面积的预期售价为6807 元 /m2 , 商业裙楼的预期售价为 18430.85元/m2。由于公司整体收购该项目后需要组织销售和经营, 双方同意按评 估价8636.47万元的9.2折让价即8000万元作为交易价。
    三、 决定于2002年7月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16 楼会 议室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2年7月8日上午10:00-12:00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16楼会议室
    (三) 会议议题:
    1、 审议《收购华清园C、D栋项目的议案》;
    2、 审议《承包经营碧海蓝天项目的议案》。
    (四) 出席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02年6月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1)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者,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附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2年6月17日,上午8:30-下午5:30
    3、 登记及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16楼
    邮编:518029,联系人:叶丽璇,电话:0755-2496143,
    传真:0755-2496019
    4、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时间上午10:00-12:00;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 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二年六月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本人出席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