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5月29日上午在深圳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董 事应到9名,实到6名,其余3名董事因事请假未能出席。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研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选举龚高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 同意杨婧小姐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并聘任叶丽璇小姐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叶丽璇个人简历附后)
    三、 同意本公司投资273万元参股深圳市好时光休闲发展有限公司,占其公司 总股份的21%。
    四、 同意本公司以深房地字第2000091949 号房地产证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 圳市旭道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
    五、 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旭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旭飞 花园裙楼4002.77平方米(房地产证号3000101679 )为另一下属公司深圳厦飞龙置 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华隆园”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抵押。
    六、 同意本公司整体收购旭飞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拥有的华清园C、 D栋项目的议案。(议案附后)
    七、 审议上述第六项议案的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董事会秘书简历:叶丽璇,女,29岁,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深圳市南洋贸易有 限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深圳公司,多年从事财务工作,具有较丰富的财务知识及 相关经验,并于工作期间学习并熟悉了股份制企业的运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1999年底入职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股证事务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