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29日上午 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十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40,889,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 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本次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提交的3个议案,表决结果及票数为: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旭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厦门鑫旺经济开发有 限公司29%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厦门鑫旺经济开发有限公 司按规定回避表决,其它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了投票表决。
同意:17,930,000票,占出席股数具表决权的100%;(不含关联股东所代表的股份)
否决: 0 票,占出席股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股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大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增补李英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40,889,255票,占出席股数的100%;
否决: 0 票,占出席股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股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康大同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40,889,255票,占出席股数的100%;
否决: 0 票,占出席股数的 0%;
弃权: 0 票,占出席股数的 0%;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