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7日在深圳 市召开,公司3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增补康大同先生为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增补董事李英简历:女,36岁,本科,党员,于一九八五年财会专业毕业后, 一直 从事房地产行业,至今已有16年。在此期间,曾在国有房地产企业提任财务部经理、 副总经理之职,也曾于股份制房地产企业担任总经理之职。 熟悉房地产企业经营运 作及管理,2000年调入广东旭飞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总裁助理。
    增补监事康大同简历:男,47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 ,一九七五年参加工作, 历任湖南新邵百货公司基建项目主管、新邵工商银行营业部副主任、海南物业股份 公司总助、深圳市福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熟悉房地产项目运作及相关法律、 法规。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