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G旭飞 项目:公司公告

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权转投资的公告
2001-10-11 打印

    

概述

    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改善和调整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不良资产,提高公 司经营业绩,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飞实业”)与厦门祥泰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泰公司”)签订了《债权转投资协议书》,将旭 飞实业对厦门普益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2765万元债权,作为对祥泰公司独立开发 的厦门鹭槟大厦项目的投资,鹭槟大厦项目建成后,旭飞实业可按投入的上述债权 占鹭槟大厦项目投资总额比例分得物业和投资收益。现将上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旭飞实业:前身是厦门市海洋渔业开发公司,于1984年10 月经厦门市水产 局批准成立的集体企业,1992年5月22日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体改[1992〗 011号文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同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93年1月18 日 正式注册成立厦门市海洋渔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0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84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 750 ,600股,并于1993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5年2月21日经股东大 会审议并厦门市工商局核准,公司更名为厦门海发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 5月17日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厦门市工商局核准, 公司更名为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250,285.00元。

    旭飞实业是综合类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 祥泰公司:厦门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工商局批准成立的中 外合资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金300万美元,主要开发位于厦门市东渡路邮电局旁、 占地面积2768.40m2、建筑面积约27000m2的鹭槟大厦。

    双方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债权转投资的基本情况

    1、旭飞实业债权的基本情况

    (1)1997年元月2日,旭飞实业与香港普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益投 资公司”)签订了《厦门宏都大饭店合作营建和经营合约书》,双方共同合作营建 和经营厦门宏都大饭店。1999年元月7 日旭飞实业与普益投资公司签订了《补充合 约书》,双方对原合约书进行补充和修改,同时约定:1 同意旭飞实业终止对厦门 宏都大饭店的投资;2截止1998年12月31日止, 旭飞实业对普益投资公司的债权为 人民币3500万元;3旭飞实业同意普益投资公司分两期还款:首期人民币2000万元; 最迟付款日为7月15日;第二期人民币1500万元,最迟付款日为1999年8月31日,逾 期未付,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另计滞纳金。对上述还款的履行,厦门普益房 地产有限公司愿意提供担保,同意在普益投资公司未能履行时负责将相应款项支付 给旭飞实业。然而,第一期还款日期已过,普益投资公司却根本不履行合约,经旭 飞实业多次催讨未果。

    (2)1999年7月16日,旭飞实业就联营合同纠纷将香港普益投资有限公司(第 一被告),厦门宏都大饭店(第二被告),厦门普益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被告), 诉诸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7月19日, 旭飞实业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7月22日作出了(1999 )厦经初 字第2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保全上述三被告价值人民币2600万元的财产。1999年8 月14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厦门宏都大饭店进行了查封。

    (3)1999年9月30日,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旭飞实业与“普益投资 公司”签定了(1999)厦经初字第270号《民事调解书》, 确认旭飞实业对普益投 资公司的债权为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及相关利息285万元, 普益投资公司以其所拥 有的宏都大饭店的股权为质押分三期偿付其所欠款项。

    (4)截止2000年12月31日被告仅归还本公司人民币20万元, 本公司应收普益 投资公司本金和利息共计人民币2765万元。

    2、祥泰公司开发的鹭槟大厦项目的基本情况:

    鹭槟大厦项目位于厦门市东渡路邮电局旁,占地面积2768. 40m2, 建筑面积约 27000m2,项目功能为商住楼,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已完成,现已进入项目报建阶 段。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协议双方约定,鹭槟大厦项目建成后,将由双方聘任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鹭槟大厦项目的总投资进行审计,旭飞实业可按投入的2765万元普益 债权占鹭槟大厦项目投资总额比例享受鹭槟大厦项目的相应权益(含分得物业)。

    四、双方特别约定:

    旭飞实业将普益债权作为对祥泰公司鹭槟大厦项目的投资后,普益债权将转为 祥泰公司所有;旭飞实业应极积协助祥泰公司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早实现普益债权; 向普益公司主张债权时,仍以旭飞实业的名义进行。

    五、协议生效时间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债权转投资的报告之日即为协议生效日。

    六、董事会就本方案对“旭飞实业”影响的意见

    本方案已经旭飞实业董事会于2001年10月9日召开的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 会确信,本方案符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信的原则;符合我国法律、法规, 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及本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七、备查文件:

    1、 旭飞实业与祥泰公司签订的《债权转投资协议书》;

    2、 旭飞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祥泰公司拥有鹭槟大厦项目的土地证复印件。

    

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月九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