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6-044号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椰林湾饮食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6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珠海市运盛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深圳市达润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质押给深圳市商业银行旭飞支行,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1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上述股权质押均作为深圳华逸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商业银行旭飞支行申请1.2亿元项目开发贷款的质押担保。
    目前该笔贷款已全部还清,质权人深圳市商业银行旭飞支行已申请解除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于2007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