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17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成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为郑嘉猷、陈敏、黄岳晖。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嘉猷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出具此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