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关于股权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椰林湾饮食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6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质押给深圳市商业银行旭飞支行,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1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二、珠海市运盛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质押给深圳市商业银行旭飞支行,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1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三、深圳市达润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质押给深圳市商业银行旭飞支行,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1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以上股权质押均作为深圳华逸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商业银行旭飞支行申请1.2亿元项目开发贷款的质押担保。
    2006年12月12日,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