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17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5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成员。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田峰、吴超、郑爱民、郭俊东、曹玉鸥、苏洋、王铁林及马建华,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一致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否决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其中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