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3月16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本公司现再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18日上午9:30-11: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38号华清园C栋13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3)截止2006年4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会议议题:
    《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和相关债权的议案》(详见2006年3月15日《证券时报》本公司2006-017号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6年4月14日上午8:30-下午5:30
    3、登记及联系地址:深圳市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十七楼
    邮编:518029,联系人:叶丽璇,电话:0755-82496036,
    传真:0755-82496019
    四、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附1: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表决权(如有部分授权,请具体注明)。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代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